陕西"五一"期间景点门票优惠幅度不得低于20%

2013年03月28日 11:19   来源:陕西日报   王向华

  原标题:陕西省“五一”假日期间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记者3月27日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为节假日期间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游览场所,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陕西省“五一”假日期间实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

  陕西省物价局要求,陕西省各设区市管理门票价格的游览参观点,A级以上景区至少选择1个、其他景区至少选择1个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和各扩权县、旅游示范县管理门票价格的游览参观点,至少选择1个实行门票价格优惠。“五一”假日期间拟实行的门票价格优惠,优惠幅度不得低于20%(不含20%)。陕西省管门票价格各游览参观点提出是否实行门票价格优惠的意见,报省物价局确定。“五一”假日期间拟实行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游览参观点不包括去年两节期间已经实施永久降价的景区。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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