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和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联合发布报告,公布2012年度中国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的评分和排名。其中,福州排第12位,与去年持平,泉州排第16位,厦门排第94位。
据了解,福州在“日常监管信息公示”一项的得分为22.1分(满分为28分),排名靠前,在“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公示”“依申请公开情况”等方面得分较高。
全面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包括实时发布重点污染源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系统、及时、完整地发布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信息,定期公布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数据等。
报告建议,政府部门遇突发污染事件应第一时间公开废水和废气排放总量、各地区污染源排放量可能导致的健康风险说明、对污染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环境影响评价公开收集的公众意见等。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