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五条细则未提20%个人所得税征收细节

2013年04月01日 09:48   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傍晚接近6时许,深圳版国五条细则千呼万唤始出来。细则明确提出要求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使得前段时间深圳流行的楼市“限涨令”楼价要求负增长的传言不攻自破。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20%交易个人所得税问题,细则并没有明确提及,只是表示将严格执行国五条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记者见到,细则主要有以下重点内容:今年深圳房价增长目标是低于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可根据深圳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必要时候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应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等。

  对于市民而言,最为关心的当是国五条中有关“20%个人所得税”问题。记者见到,深圳实施细则只是表示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但是具体20%个税怎么收,何时收的问题避而不谈。

  细则指出,深圳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年度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2013年度新安排筹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4万套,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5万套,竣工2万套,基本建成3万套。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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