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动物养殖行为,实现健康、科学养殖,乐都县五举措强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监管,有效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责任监管。对各规模养殖场(小区)进行调查摸底,实行属地管理,指定专人监管防疫、检疫,并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
强化用药用料监管。定期对养殖场库存兽药、自配饲料、饲料添加剂、用料用药记录和休药期记录进行严格检查,杜绝添加使用违禁药品。
强化养殖各环节监管。采用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防疫、消毒、用药、饲料及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规范和完善养殖档案。
强化对引进动物和出栏动物的监管。对跨省引进动物严格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和隔离观察制度,有效防控外疫的传入,同时加强对出栏动物的检疫申报,提高产地检疫率。
强化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有效规范养殖行为,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