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新政实施 居民医保门诊限额增至千元

2013年04月01日 21: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一名患者正在排队拿药。 吴瞳 摄

一名女子在医保政策咨询台前咨询。 王思哲 摄

  苏州市区2013年度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于4月1日起实施。新正实施后,苏州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结付限额等将继续提高。在职工医保上,2013年度苏州市区将继续增加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50元。苏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疗费用限额,将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按规定,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费,1000元以内可享受50%的补助。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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