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我省将开展2013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监督检查。这是3月28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的。
此次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为确保2013年新建项目年内100%开工;2012年续建项目,多层建筑年内基本建成,高层建筑要实现主体完工;2011年项目要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确定当地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等操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目标任务完成、项目进展、资金落实、土地落实、税费减免、分配管理制度建设和政策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等情况。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