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副省长马顺清主持召开全省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听取相关部门和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湟水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前三年,经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集中整治,湟水河水质由2009年的中度污染转变为2011年的轻度污染,到今年,干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控制标准。要力争今年全面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测控”目标,“十二五”末使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就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下一步工作,会议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第一,在巩固已取得的治砂、治污、治垃圾成果的基础上,要严防死守,实行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防治污染现象反弹;第二,开展新的治理,西宁市要进一步加快第一、第二和城南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步伐,加快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以及老城区、城乡接合部的管网改造力度;海东地区要紧密联系地区长远建设规划,加强城区管网改造建设力度,要科学、合理地安排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和新建; 第三,湟水流域综合治理要与景观改造联系起来,采用开放的治污政策,充分利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因地制宜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第四,湟水流域严禁新批准新的小型水电站,严禁批准新建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厂;第五,严禁新增排污,新上工业项目必须要达标排放;第六,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团结协作,整合项目资金,发挥整体效益,加快湟水流域综合治理步伐,在治理中切忌急功近利,要从长计议,从容治理,实现文化旅游、生态休闲、城乡景观和治污泄洪相结合的一体化治理。
会议还就湟水流域综合治理资金补助使用情况作了统筹安排。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