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总队通报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
高速路伤亡事故23%与货车有关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交警总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我省中型以上货车有22万辆,虽仅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的2.36%,货车的流量不足10%,但在高速公路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中,有23%的事故与货车有关,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中,有25%与货车有关,且均为较大以上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面对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作出安排和部署,自3月22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输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一周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启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282个,设置临时执勤点300个,检查车辆111233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8719起。其中,违法超速行驶22125起,客车超员37起,疲劳驾驶58起,酒后驾驶41起,吊销或暂扣驾驶证27本;农村地区检查车辆113235辆次,查处交通违法9299起。其中,违法超速4897起,违法超员360起,酒后驾驶39起,疲劳驾驶35起,违法驾驶报废车上路8起,驾驶未按规定检验车辆上路607起,暂扣机动车775辆,扣留机动车387辆。全省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91起。
在开展高速公路客货运输车辆和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自4月1日起,省公安交警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启动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这两项行动,目标一致,时间同步,工作要求互为补充完善。全省将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大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车、驾驶人和货物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大对货运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以及货车改装、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大对货车“违法超速、违法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强超、强会、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十大野蛮驾驶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规范货车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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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驶是引发事故的主因
分析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较大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秩序处杨劲松认为,一是因为起骨干作用的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同比增长迅速;二是春季和春夏季节交替时期,全省气候变化较大影响通行安全;三是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始终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部分驾驶人主要是非云南籍重型货车驾驶人,对云南复杂的道路状况不熟,导致刹车系统发热失效,车辆失控肇事。他提醒,在我省元磨高速元江段27公里长下坡、广昆高速者桑段、通建高速蚂蚁山段、楚大高速K60至K81路段、嵩待高速K63至K78路段等驾驶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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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加强微型面包车运营监管
昆明乌蒙乡“2·06”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昭通彝良“3·09”较大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这两起事故,皆是微型面包车在农村道路上发生的翻坠事故。到目前为止,我省微型面包车已突破60万辆,占我省机动车保有量的6.5%,绝大部分分布在农村地区,已经成为我省农村地区群众的主要交通工具。今年以来,我省多地农村道路发生了多起微型面包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意识淡漠、无证驾驶等原因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因此,加强微型面包车运输管理,加大微型面包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对减少交通事故意义重大。(记者 蒋敏)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