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提至两万元

2013年04月03日 15:00   来源:南昌晚报   高小茜 付姗

  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提至两万元

  南昌市出台新政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

  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日前出台《支持工业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今年起,我市财政安排的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全民创业专项资金分别增加到2000万元,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工业园建设。

  提高小微企业

  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政策》提出,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即销售货物和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统一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标准,即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同时,新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其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三年全额奖励;现有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较上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新增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全额奖励。

  对获得高新技术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微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政策》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将延长至2015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的技术类服务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企业上市

  奖励辅导机构100万元

  据了解,我市将每年安排部分市本级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支持各地依托城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特色型、集群化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园。

  此外,搭建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平台,引进有实力的上市辅导机构入驻,为平台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咨询服务,重点培育其上市融资,推动我市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对入驻平台的上市辅导机构和中小企业,每年资助50%房租;该平台每成功辅导一家企业上市,奖励上市辅导机构100万元。 记者 高小茜 实习生 付姗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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