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将提高企业进津门槛 严控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2013年04月07日 09:37   来源:每日新报   

  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 2倍削减量替代。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 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为了让津城天空更蓝,空气质量更好,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本市将提高企业进入天津的门槛,并将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据介绍,本市将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 2倍削减量替代。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 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记者 郭强 实习生 张帅)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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