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批复《重点流域 水 污 染 防 治 规 划(2011-2015年)四川省实施方案》。通过实施《方案》,到2015年全省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
《方案》是全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依据《方案》要求,到2015年全省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 2010 年削减7.0%,氨氮排放量较2010年削减8.6%;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不超过6.5%,跨界断面、重点控制单元控制断面达到规划目标要求;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记者李媛莉)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