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
“是经合法批准的项目”
“公园地块都用来建房子卖了,太离谱了。”自从公园上苑项目开工以来,张女士就一直在向有关部门追问该项目的合法性,以及批准过程正当性等。
3月25日、27日,记者向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分局发去了两份采访函,提出了包括该地块原来是规划是公园绿地还是其它、原地块上是绿地还是有建筑物、出让方式为什么是协议出让而不是公开的招、拍、挂,以及出让价格多少、这块上世纪90年代被批准旧改的土地为何历经20后才开发等问题。
记者分别于3月27日、4月7日收到了复函。复函称,原命名为东门景苑的旧改项目于2012年11月改名为公园上苑,系上世纪九十年代批准的旧改项目,项目用地6795.2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4625.69平方米,规划绿地2169.6平方米,宗地号为H212-0047;原地块已建成建筑物,除原有儿童公园饭堂、宿舍外,还有部分企业早期建设的建筑物(位于儿童公园红线外)。
关于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经过,复函称,公园上苑是1993年划为旧改项目的, 1998年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容积率为10.0,总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2009年因须设置警务室重新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容积率为9.94;于2010年进行过2次延期;2011年因增加了物业服务用房,又重新核发了深规土许ZS-2011-00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容积率没变,之后多次延期都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9.94的容积率符合[东门地区]法定图则的相关规定。
“为何是协议转让?为何不进行公开的招、拍、挂?此处被列为旧改项目,被旧改一方究竟是谁?”对于记者提出的这几个市民最关心问题,复函并没有进行直接、正面回答。
复函称,公园上苑不在儿童公园的红线范围内,因此不存在蚕食公园绿地一说。“旧改后,儿童公园实际绿地面积增加了”,复函称。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