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等人和项目部的人勾结,冒用农户的名义,骗取侵吞补偿、赔青款共计16.38万元进行私分。经漳州市云霄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代某波、张某生、张某得、张某文均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
据悉,2008年10月至2009年初,中铁十二局集团厦深铁路XSFJ-Ⅲ标项目部因厦深铁路(云霄段)填土工程需要,租用马山村荷埔乾、打虎坑作为填土场,并与马山村村委会签订了临时用地合同。
在开展土地补偿及赔青工作中,马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某文、原副书记张某得、原报账员张某生与中铁十二局项目部原副经理代某波商定后,冒用农户的名义骗取、侵吞补偿、赔青款共计16.38万元进行私分。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