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临时工不再当“替罪羊”
合肥出台规范依法行政纲要
合同工、协管人员或被逐出“法门”
“临时工”,本来与法律无关的用工形态,在背负了重重舆论围攻和民意压力后,终于在合肥率先“脱身”。昨天合肥市正式印发的《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以下简称“纲要”),或许会让备受诟病的“临时工现象”成为历史,让行政执法更加阳光,更加纯粹。不过,此一举措也引起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另一重忧虑,如果真正从实体上“消灭”临时工,政府或会陷入另一重人力困局。
出招 杜绝临时工执法
“纲要”明确指出,必须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和协管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近年来,率先从网络上流传出来的“临时工”现象,几乎使众多甚至与执法无关的部门卷入其中,暴力执法的是临时工,强制拆迁的是临时工,上班打牌的是临时工……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最后的责任人,甚至“替罪羊”,逃脱的是政府官员个人的责任或处罚,透支的却是政府的信用与权威。虽然合肥未曾暴露出所谓“临时工”执法现象,但防微杜渐出台规范性文件却非常必要。因此,以政府名义出台《纲要》性文件,此举从源头上堵住了有关部门在“出事”后,企图蒙混过关的漏洞,而且为了使执法更加阳光规范,“纲要”还创新式提出将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建立民意测评机制,在政府绩效评估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通过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等。
追问 两大瓶颈待破解
之所以出现饱受指责的“临时工”现象,根源依然在于行使行政执法时行为失当,更未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正如市长张庆军说:目前,这些方面是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做得还有差距的地方,也恰恰是广大人民群众要求我们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新期待。
本报记者上午采访一市政监察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时,他表示,执法过程中,也一直规定临时工只有协助执法或制止违法权,并不具备行政执法即处罚权,只有当临时工的权力被明确与公之于众的时候,他们的“挡箭牌”作用才会失效。但是,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临时工、合同工、协警等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确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特别是现在行政执法部门在编制紧张下,如果杜绝他们进入,可能会导致人力紧张,谁来干活?
专家 政府应加强管理
目前,协管等人员在一些政府部门确实大量存在,比如合肥市区城管协管员有1600多人。对此长期从事政府行政管理研究的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丁先存教授分析说,首先要承认,协管员对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很多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他们的活动范围及权限要进行明确的界定。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也认为,对于现在大量存在的协管员,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理,在聘用时就进行相关的培训,明确他们的职责范围,防止出现越权执法的现象。
丁先存分析说,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是不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这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之所以现在特别强调这一点,可能是因为在以往的执法中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委托执法等不规范的现象。(记者 宋功林 付艳 魏永)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