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的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注意了,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目前正在按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已按老标准发放的补差部分也将于本月底补发到位。
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2月起上调至1200元/月,以此作为发放依据的失业保险金也要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对象为2月份在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柳州市(指市本级,下同)的失业保险金由原来最低700元/月提高到840元/月、最高990元/月提高到1188元/月。眼下,社保局失业保险待遇科正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对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进行调整计算,按新标准最低应补差140元/月,最高应补差198元/月。同时,失业人员的物价补贴也根据失业保险金标准作相应提高。经提高标准后,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比去年人均提高159.8元/月。2月份提高标准后,比上月平均每人提高143.67元/月。
失业人员可根据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自己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不超过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的70%发放;累计缴费时间在15年以上的,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的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增加1个百分点发放(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最高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9%)。
此次待遇调整,柳州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有18978人次受益,补发金额约273万元;物价补贴9426人,补发金额约28.5万元。据了解,4月份的失业保险金将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下一步,社保局失业保险待遇科将对失业保险金已发放人员的2、3月差额部分进行补发,补差部分金额将于本月底拨付到失业人员的工商银行卡,请失业人员注意查收。
(记者谢永辉 通讯员雷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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