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出台办法 专项资助青年编剧项目

2013年04月12日 09:05   来源:解放日报   

  昨天,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出台的《青年编剧项目资助扶持办法》在上海发布。从今年第一期项目申报开始,将对青年编剧项目实行单独申报、单独评审、专项资助,旨在加强对青年编剧人才的培养激励,促进上海的文艺原创。

  近年来,青年编剧人才紧缺,尤其是戏曲编剧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针对这一现状,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根据业内专家的建议和青年编剧的呼吁,制定了《青年编剧项目资助扶持办法》。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自四月中旬起面向社会公开受理青年编剧项目的资助申请。凡具有上海户籍或取得上海居住证的45岁以下编剧人才的创作项目,以及45岁以下外省市编剧人才为上海创作、反映上海内容并具有上海特色的项目,均可申报。

  该资助办法主要资助由青年编剧创作的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的选题和剧本。舞台剧包括:话剧、戏曲、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木偶剧等;影视剧包括: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等。资助项目分创作选题和剧本两大类。申报剧目创作选题的,要求提供详细的剧本创作构思和具体的剧本写作计划,以及证明申报者创作能力的已发表的作品;申报剧本创作的,要求提供剧情梗概和已完成的剧本。

  凡经评审后获得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青年编剧专项扶持资金资助的项目,除资助款外,基金会还将给予相关的配套扶持。基金会将设立青年编剧项目专家指导组,对剧本创作过程给予全程跟踪和指导。对被资助的创作项目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引导观摩、题材论证等方式指导创作;对被资助的剧本项目,还将择优向本市文化生产制作单位推荐,并给予舞台制作或拍摄制作配套资助,促进作品的演出或摄制。据悉,市委宣传部还将拨款设立 “上海青年文艺创作人才专项基金”。读者可到市文广局和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官方网(http://www.shcdf.org)查阅办法全文。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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