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旨在围绕打造生态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战略,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确立“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5年,全省用水总量按273.45亿立方米控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按270.84亿立方米控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快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通过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城镇和工业节水,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据了解,我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 (记者 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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