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发展流通业 培育福厦泉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2013年04月17日 10:21   来源:东南快报   谢丹

  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我省将加大投入力度,培育福厦泉成为电子商务中心城市。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关于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在加快我省流通产业发展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力争后年培育10个电子商务园区

  《通知》称,我省将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泉州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以优势和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垂直电子商务为重点,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省级财政给予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适当补助,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企业(平台)给予奖励。

  力争到2015年,培育10个电子商务园区(基地)、10个龙头企业。培育4个年交易额超千亿元的大市场(或市场群),10个超300亿元的大市场。至2015年底,对年交易额超300亿元大型商品交易市场项目,省级财政还会给予每个市场200万~300万元的前期经费奖励。

  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今年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我省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还将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而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等也将降低。《通知》指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以及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尚未与工业用电同价的,结合销售电价调整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水执行其他行业用水价格。以上水电同价措施于2013年6月30日前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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