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选聘1782名村官 4月21日报名5月中旬笔试

2013年04月17日 09:23   来源:人民网   

  按照中组部安排部署,陕西省结合实际,决定2013年新选聘17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585名,专科学历197名。

  4月下旬至6月底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报批和公示等选聘工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聘期2-3年。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年2.2万元,其中到50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根据实际为女大学生村官办理生育保险。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本人可向所在学校申请办理在校期间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事宜。

  选聘对象

  30周岁以下 专科以上学历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的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受院(系)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专科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中,中共党员比例和大学本科以上的比例均要达到80%以上。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符合上述要求的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报考须知

  5月中旬笔试 6月公布拟聘名单

  4月21日至4月27日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间:4月21日0:00至4月25日24:00前。

  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陕西党建网(http://www.sx-dj.gov.cn)进行报名。

  注意事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调换。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下载《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用A4纸双面打印后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各市(区)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4月21日8:00至4月27日24:00,期间,报考人员可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

  4月28日24:00前为网上交费时间,考生要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通过网上银行支付50元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4月28日18:00前持《陕西省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及审批表》和相关证明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及免除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另行通知)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内容及名单公布

  5月中旬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工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全省统一时间、地点进行,考场设在各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各市(区)具体确定2-3天时间由考生自愿报名,根据成绩顺序调剂到本市其他县(市、区)岗位。

  6月中旬省委组织部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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