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汲滩镇卫生院原院长张某,利用当院长之便,将妻子在自家加工生产的假药“拿”到卫生院私自销售牟利。昨日,记者从邓州市公安局获悉,这起妻子生产假药、院长丈夫帮助销售牟利的生产、销售假药案被该市警方成功破获,当场查扣假药13450瓶,案值近40余万元。目前,该院长夫妻两人双双被刑事拘留。
4月6日,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该市汲滩镇走访时有群众反映,镇卫生院对患者长期出售一种治疗肠胃病的胶囊药,但该药既无产地又无生产厂家,更无生产批号。随后,举报群众从镇卫生院给民警“买到了”相关样品。
获取确切信息后,邓州警方马上将情况通报给了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鉴定,该药品外包装显示功能、主治项,应属于药品范畴,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应有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及规格等相关批准事项,但该“药品”均无,应属于假药。
4月16日,在公安和药监部门的联合突击检查下,该镇卫生院的部分已上架未销售的肠康胶囊被依法查扣。
经询问医院工作人员,均反映该药系前任院长张某所售,而制药方正是其妻子李某。李某到案后,对利用偏方制假药和丈夫张某当卫生院长的便利条件下,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制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两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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