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规定:首例H7N9确诊病例须上报确认

2013年04月19日 15:12   来源:海南日报   陈新

  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海南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已出炉。预案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涉及范围、传播速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将疫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预案》指出,由省卫生厅指定海南省人民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为海南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救治医院。各定点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需要,预留一定的专用病房或病区,做好接收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病例的准备。在病例转运方面,由海南省公共卫生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病例的转运工作。

  在疫情监测、报告和确认上,也有严格的规定。《预案》要求,按规定,海南省首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初步诊断,报国家疾控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判定和确认。之后的续发病例由省卫生厅组织进行实验室复核,并由省级专家组会诊和确认。

  根据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涉及范围、传播速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预案将疫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黄、橙、红色预警。可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Ⅳ级疫情是指海南省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Ⅲ级疫情是指海南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市县,但尚未出现人传人;Ⅱ级疫情是指海南省发生2例及以上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且出现人传人的流行病学特征。Ⅰ级疫情是指海南省2个以上的市县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暴发流行,形成蔓延趋势。(南国都市报记者陈新)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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