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深圳人不愿提前立遗嘱 早立遗嘱有三项好处

2013年04月19日 11:06   来源:深圳商报   赵鸿飞

  近日,中国首个以遗嘱为主题的“幸福留言(中华遗嘱库)”大型公益项目在北京正式启动。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李魏律师与其他11名全国知名专业律师被聘为全国律师志愿服务团副团长。

  幸福留言(中华遗嘱库)活动启动后受到了热捧。也有不少热心市民致电本报,希望了解幸福留言(中华遗嘱库)何时能在深圳“落户”。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人们对立遗嘱是怎样的态度?现实中又有哪些因缺乏遗嘱而造成家庭财产纠纷?到底应该怎样订立遗嘱呢?记者就此采访了李魏律师。他建议,提早立遗嘱,是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深圳人多“抗拒”立遗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深圳目前的现状来看,立遗嘱的群体还局限在老年人,而家境富裕的年轻深圳人对立遗嘱还存在“抗拒”心理。大多数人仍然没有接受提早订立遗嘱的观念。

  李魏律师介绍说,比较而言,在深圳定居的香港人的观念相对开放,很多香港人在处在深圳的财产时,习惯于去深圳本地的律师所在律师的见证下,提早立一份“平安纸”。在香港,遗嘱还被称为“平安纸”。李魏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在深圳主动找律师立遗嘱的人群中,在深圳定居的港人占大部分。

  据了解,深圳主动立遗嘱的市民,90%以上都是老年人。老人们办理的遗嘱内容基本上都是涉及房产,这也体现了一定的深圳特色。 据了解,深圳本土老居民大多是原村民,大部分老人手中的房产等不动产较多,为了避免子女间产生纠纷,主动立遗嘱的深圳本地老人自然会考虑身后的财产分配。

  李魏律师告诉记者,虽然也有一些中年的深圳人有立遗嘱的打算,但这些人大多是从事危险性行业或者是婚姻关系比较复杂、夫妻双方互不信任的特殊人群。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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