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女读书费用,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坪岭村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张某生,协同党支部书记张某国、村委会主任张某伟,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6万余元。近日,经云霄检察院提起公诉,三人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据介绍,2004年至2008年间,张某生、张某国与张某伟,利用协助政府进行土地征用、发放生态林补助款的职务便利,采用复印签名表、假冒领款人签名等手段,虚报冒领生态林补助款52950元,采用虚构土地补偿款的名义骗取土地补偿款8400元进行私分。
据三被告人供述,张某生因子女读书需要,张某国、张某伟在贪污后将部分赃款借给张某生供其子女读书。(海峡导报 通讯员 张绍宏 记者 廖珍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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