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25日召开的就业培训工作会上获悉,天津市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社会保险、培训补贴,援企稳岗,促进就业。
对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通过调整工时或班次,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措施,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按照稳岗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最多6个月的稳岗补贴,补贴人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申请补贴年度在岗职工总数的50%。
对依法与大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签订或续订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签订或续订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年期限补贴;签订或续订10年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二年期限的补贴。
在培训补贴方面,增加了学历和职称提升补贴。一是对职工取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学历提升补贴;二是对职工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300元、600元和900元的职称提升补贴。政策享受范围由企业扩大事业单位,由企业职工扩大到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补贴。对职工开展针对性或普及性培训的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超过本单位按照工资总额1%列支的教育经费部分,给予培训费补贴,补贴额不超过申请补贴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额的三分之一。降低了原政策的门槛,将教育经费由原来超过工资总额1.5%减少到1%。同时补贴额由原来不超过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1/4提高到1/3。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