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村民投诉7年 对岸化肥厂污染却加剧

2013年04月27日 14:18   来源:新华日报   杭春燕

    因为河对岸几家复合肥生产企业的严重污染,江阴市青阳镇五龙泾村村民从2007年起一直奔走举报;近日,被投诉对象之一的中农新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竟然也到省环保部门投诉,投诉对象是无锡惠山区环保局,个中原因何在?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对岸三家复合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和工厂配套码头产生的噪声严重干扰他们的正常生活。可是从2007年年底开始举报上访到现在,污染扰民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河对岸反而又多出来一家复合肥生产企业,这让他们不能接受。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对村民举报的三家复合肥企业进行了采访调查。调查发现,这三家复合肥厂分别为无锡保利化肥有限公司、无锡市太平洋化肥有限公司和后来新建的中农新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玉祁配套园内,三家企业临横港河建设,呈“品”字形与江阴市青阳镇五龙泾村隔河相望。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这三家企业距离最近的村民家不足100米。

    据了解,“保利化肥”和“太平洋化肥”两家企业均取得了完备的环保手续,但是这两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气和码头噪声还是给对岸村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2007年开始,村民对这两家企业的污染问题反复信访投诉,惠山区、江阴市和无锡市三家环保部门多次对这起跨界污染信访案件进行协调处理。然而,在这两家企业污染扰民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2009年,“中农新肥”年产20万吨复合肥的新项目又在河对岸开始动工建设。无奈之下,村民只能再次踏上信访举报之路。

    省环保厅苏南督察中心的钱明告诉记者,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即被举报,省环保厅相关领导专门就此“带案下访”,要求立即停止建设。记者在省环保厅网站上查询到了当时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的处理意见,均要求中农新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的项目必须停止建设”。

    那么,该项目到底有没有经过环保审批?据记者了解,2010年5月惠山区环保局批准了该项目的试生产。但是,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第23条规定,可能影响到跨界纠纷的环评必须要由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批。而正是考虑到该项目的污染情况,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均未对该项目进行过审批。最终,区环保局在“某种压力”下“越级”作了审批。

    在无锡市惠山区政府网站上,记者至今还能查询到当时中农新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启用的新闻报道。报道称,这家“玉祁的重点骨干企业”,“经过征土、规划、设计、环评、建设引进先进设备、采用最新工艺等一系列紧张有序的工作”,在2010年5月5日,“新厂正式启用,投入运行”。

     项目投产后,省环保厅再次接到五龙泾村民举报。2011年3月,省环保厅苏南督察中心对三家复合肥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当时的督察报告显示,“中农新肥”非法生产事实存在,“工厂排放废气及三家企业码头噪声扰民现象严重”。督察组同时发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问题较多:报告表中未监测本底环境空气中氨的浓度值,也没有对该因子环境影响进行预测;环境影响评价还存在漏项,未考虑厂区码头建设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也不充分,未征求五龙泾村民对该项目的意见。

    钱明说,他们在督察过后专门向省厅报告过。省环保厅专门行文给无锡市政府,要求“中农新肥”立即停止试生产,开展区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确定影响范围,将达不到居住区环境标准的村民点列入拆迁范围。2011年7月,“中农新肥”停止生产,信访初步得到平息。然而,2012年12月,在未完成区域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及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的前提下,惠山区政府擅自召开协调会同意“中农新肥”复产,随即引起村民越级重复上访。

    惠山区政府召开协调会的内容什么?同意中农新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恢复生产的依据又是什么?当地政府相关人士在面对记者的询问时,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中农新肥”负责人金锡生坚持认为污染的事实并不存在。最近,企业主到省环保厅及环保苏南督查中心反复投诉,称长期停产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但责任不在企业,要求惠山区环保局开展环保验收。

    [记者手记]

    采写这则新闻,一种“痛”的感觉总在心头弥漫。我们都说,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福利,是最普惠的民生。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成为代表委员的共同心声。可是,我们的一些地方却置老百姓的诉求于不顾,片面追求GDP,甚至不惜越权审批污染项目、擅自批准停产企业复产,造成百姓投诉不断,这种现象值得深思。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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