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警方回应"一门牌两户主"事件:杨某已迁出

2013年04月27日 20: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黄启超 陈琳燕

  4月26日,钦州市公安局向媒体就“一门牌两户主”事件进行了通报:该局通过户政科详细调查后认定,当年的行为并不违法政策,但同一门牌出现两个户主,也不符合户籍管理规定,于是在3月20日已将杨某户籍迁出111号,此信访案件妥善办结。

  据了解,4月22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标题为《清理一个假户口为什么这么难》的文章。文章反映了广西钦州市钦州港区果子山村村民陈某发现,已改嫁多年的前儿媳杨某变成自己房屋的户主,还领取政府的征地补偿款,还和她的两个儿子享受果子山社区的福利补助,而陈某向多次向有关部门维权举报“一门牌两户主”的情况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文章刊登后,网上各个媒体纷纷转载,褒贬不一的评价引发了网络上的争议。了解到此情况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公安及相关部门进行彻查。

  钦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刻组成工作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再次的核查,并于4月26日向媒体通报了核查结果:经查,1995年12月,原籍钦南区高岭居委会杨屋村农业户口的杨某与刘某登记结婚后,因刘某是非农户口,故杨某将其户口迁到其丈夫刘某的原籍地:钦州港果子山村委会果子山村111号,随刘某的母亲陈某落户。2000年2月,杨与刘离婚。之后,杨要求分户,派出所为其另立一户。2012年,陈某向公安机关及纪委等有关部门反映杨在果子山村111号同一门牌另立一户,要求杨某将户口迁离该门牌。

  钦州市公安局户政科经初步调查后,向港区分局下发了《关于督促果子山边防派出所清理杨某户口的通知》,港区分局对户政科的通知有不同意见,向市局提出了对杨某户口进一步核查的请求。钦州市公安局同意港区分局意见,要求户政科及港区分局对此事重新核查。经慎重调查研究,市公安局认定当年杨某结婚后将户口迁到婆家陈某处不违反政策规定,但是同一门牌出现两个户主,不符合户籍管理规定。经工作,2013年3月20日,杨某同意将其户口迁出其原来的婆家果子山村委会果子山村111号,并于当天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了迁出手续。

  至此,“一个门牌两个户主”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钦州市纪委经过调查后,认定钦州市公安机关在办理杨某户口当中无违法违纪问题,此信访案件妥善办结。钦州公安机关还表示,感谢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支持,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户籍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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