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厅直各学校严格执行,防止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相关学校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珍爱生命,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安全、校园集体活动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校园伤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组织好防灾应急演练;严禁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踩青郊游等活动,对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的学校,要予以严肃查处;对不重视安全工作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进,学校领导不得晋职、晋级,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各地对校舍建设工作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D级危房彻底消除,不留安全死角,并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完善综合防灾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和师生避险自救能力;加大对民办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力度,做到“一所不少、一栋不漏”。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