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海200米范围不得新、改、扩建建筑物

2013年05月02日 08:03   来源:新华网   

这是5月1日拍摄的海口市海甸岛一处在建项目。

  5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正式实施,面临海岸的建筑物规划建设应严格控制高层建筑,严控海岸带开发强度。规定要求,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200米范围内、特殊岸段10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具体界线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确定;因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应当报海南省政府审批。

  新华社记者 赵颖全摄

(责任编辑:王姣雁)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