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当雄县交警正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测速。
5月2日在109国道当雄县路段,以前设立的领取限速单的检查站已经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交警部门使用的便于携带的流动测速仪(雷达测速器)对过往车辆进行测速。“为在不耽误司机、乘客时间的前提下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5月1日起,全区发放限速单的站点一律撤销,改用流动测速仪进行限速。”拉萨市当雄县公安局副政委、副局长边巴次仁介绍。
5月1日起交通检查撤销全区公安交通检查站
2007年8月1日起, 西藏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公路都纳入了限速范围,城区道路限速为40公里/小时,国道、省道、县道限速为70公里/公里。
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了解到,从5月1日起,撤销全区公安交通检查站和县级公安检查站(三级检查站),交通检查采取警车巡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确实需要临时设置交通检查站进行检查的,要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并将各地市级设立的交通检查站全部纳入二级检查站。
用流动测速仪测速节约司机和乘客时间
之前记者在经过羊达乡检查站时经常看到,“停车检查”指示牌两侧大小客车和货车排起了“长龙”,司机拿着驾驶证和行驶证到窗口领取限速单。“改用流动测速仪进行限速后,在检查站排长队领限速单的现象就不存在了。流动测速仪由两个‘小盒子’组成,在80米的距离,一个‘盒子’负责摄像,一个‘盒子’负责测速,在测速的同时还能将所拍摄的照片传到电脑留证。”边巴次仁说。
边巴次仁表示:“每年的5月到10月是我区的旅游黄金期,109国道又是黄金旅游路线,车流量很大,以前我县交警部门通过设立卡点发放限速单进行限速,但这种方式不仅会引起堵车,还耽误了司机和乘客的宝贵时间。从5月1日起,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我们改用流动测速仪代替限速单对过往车辆进行限速,我们管辖路段设了3部流动测速仪,其中两部设在109国道沿线进行流动测速,另外一部设在前往纳木错景区的当纳公路上,对旅游车进行限速。”
(责任编辑: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