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是深圳交警对行人闯红灯罚款征求社会意见的最后一天了。深圳新闻网记者深圳交警微博中《深圳交警关于“中国式过马路”罚20元还是罚100元意见征求》中发现,对“不服从管理、劝阻的,罚款100元”的赞成率最高,为85.8%,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罚款100元”的赞成率排名第二,为85%。深圳市交警局负责人接受深圳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标准将于近期公布。
骑自行车过马路是危险的行为,市民应当下车推行。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佳 摄
深圳交警此前曾对发出《中国式过马路如何处罚意见征求》公函,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且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市民,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就闯红灯市民所造成轻重后果的,分别协助执勤20分钟、40分钟和60分钟。
行人不顾红绿灯,穿梭在车辆正在通行的马路上。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佳 摄
对于深圳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标准,网友的反应不一。网友“灰白幽灵”称,罚解决不了问题,罚款是威慑,是最后手段。罚重了交警忙不过来,百姓不满,罚轻了就没效果。首先理顺交通机制才是正经;网友“甘甘薇”称,希望罚款的同时也不断的完善红绿灯的设置;网友“绿野仙综宝贝”称,首先要调节好交通信号、安全岛、行人有足够时间通过;网友“言言王月王月”称,罚款同时要求其在红绿灯指挥行人过马路,才能让那些乱过马路的行人真正认识自己的错;网友“芈卣”则称,只知道罚,不是好事。应该修天桥或过街隧道。
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候绿灯才通行。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佳 摄
有媒体报道称,5月6日起,北京市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严格处罚,对最先闯红灯、尤其是不服从管理的行人处罚10元,非机动车处罚20元。在一些交通路口,闯红灯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此前曾证实,去年香港有16326人次行人不遵照交通灯指示而遭警方检控。过去3年,这一数字一直在16000以上。 行人不遵照交通灯号指示横过马路,最高可被罚款港币2000元。对方介绍称,香港许多路口,人行道绿灯会4个方向同时亮起,所有方向车辆均停车,方便行人快速通过。
深圳行人闯红灯罚百元?分档处罚执行标准征求意见
近日,一场对“中国式过马路”的“围剿”,正在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与深圳近在咫尺的惠州,也宣布从5月1日起将把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正式纳入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而这其中,最严厉和引人注目的,是深圳对违反信号通行的行人高达百元的罚款——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对违反信号通行的行人最高可处20至100元的罚款。深圳市交警局对“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再作执行标准,再次明确了三种可罚款高达百元的行为。目前,这一处理标准正在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中,如有意见,5月8日可反馈。
绿灯刚亮起,车辆还没完全停下来,小朋友就迫不及待的冲出路口。深圳新闻网记者 王佳 摄
分100元、50元、20元3个等级处罚
根据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对“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再作执行标准的征求意见,三种行为将被罚款百元: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引发交通事故的;不服从管理、劝阻的;曾因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被处罚过2次(含)以上的。
罚款“档次”较低的,是其他三种行为: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曾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被处罚过1次的;以及交通高峰期间(工作日上午7-9时、下午17-19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除上述情形外的行人闯红灯行为,将处罚款20元。但征求意见亦提出,对违法行为人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并分别按照协助执勤60分钟、40分钟、20分钟“等级”执行。
深圳交警法政科工作人员表示,在征求意见时,这既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也是“结合实际”,从而制定的执行标准。
近八成网友投票赞成罚百元
深圳“百元处罚”尽管尚未正式开罚,但已引起外地媒体关注。日前,有北京媒体就曾撰文表示,“一些地方已开始采取切实行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但深圳等地的做法也被质疑是否真的切实可行。”
但截至昨晚7点,深圳交警目前正在新浪微博上的网友投票统计却显示,投票网友近八成赞成对“行人闯红灯”分档处罚。其中,除“带头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50元”及“协助执勤40分钟”两项处罚的做法赞成率稍低外,其他各项赞成率均在八成以上。
动辄罚款,向来是最遭市民痛恨的事情。然而,记者街头随机采访发现,对行人闯红灯罚20元,大多数人却都表示认可。在红荔路与新洲路口,一位正违规匆匆横穿马路的黄先生,竟也表示支持应罚款,他表示,有时闯红灯就是为了急着办事,如果开罚,自己肯定不会乱闯红灯,“我也知道这不文明,但这东西也是随大流。一个人闯,等下你得给车撞死,大家都走就你一人傻站着等,人家会觉得你是神经病。”
深圳交警此前曾对发出《中国式过马路如何处罚意见征求》公函,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且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市民,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就闯红灯市民所造成轻重后果的,分别协助执勤20分钟、40分钟和60分钟。
建议多劝导多提示
“如果罚款就能制止这种行为的话,那定到1000块岂不是更有效?” 深圳律师李志勇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行人闯红灯的处罚,严格来说是行政处罚,拒不接受的话,可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但还是以教育为主比较合适。”
在他看来,罚款固然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有关部门还是要切实做好行人不要闯红灯的教育工作,让市民明白闯红灯的害处,以劝导为主,罚款为辅,而且罚款也要“公平”——闯红灯经常是因为有几个人“带头”,“不能只罚带头的人,要罚就全部一起罚。”
网友“papago”建议,在台湾当年的做法是“不罚钱,去上课”,每天选几个闯红灯状况严重的路口,各派一部大巴停在附近,上面装几部电视,凡是闯红灯的行人就请上去看交通安全录像,一个小时看完后还要做考试,考试及格才能离开,否则还要继续看录像。这个办法很有效,在台湾很少有行人闯红灯。
在南京长大的姜小姐则建议,深圳不妨学习南京的做法,在主要路口设置信号灯语音提示器,红灯亮起时,悦耳的女音会不断自动响起:“现在是红灯,请不要冲红灯”,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有基层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一旦开罚,最头疼的就是遇到被处罚的市民不合作,有城市交警上街执罚,就遭遇市民声称没带钱,最后只能教育了事,“如果交警都站在路口抓闯红灯,我觉得网上有个比喻挺形象:就像在玩老鹰抓小鸡,一群小鸡跑光了,最后老鹰也累死了。”
对此,有网友建议,如果行人拒不交罚款,或当场跑掉,交警或可采取一些措施,比如,让闯红灯者在红灯下罚站,这样能起到警示作用,让其他过马路的市民引以为戒。
□专家支招
尽快科学规划行人过马路信号灯
行人闯红灯成因复杂,一味指责行人有失偏颇。”清华大学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石京认为,行人闯红灯,除了自身原因外,还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
石京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道路越修越宽,导致红黄绿信号灯的周期越来越长。一般认为120秒以内的周期才算合理,但目前很多路口都超过了这个时间。为保证直行、左转、右转车辆快速行驶,行人绿灯时间被随意压缩。人们等得着急,车辆越积越多,这无疑加剧了闯红灯现象。
另外,由于设计不合理,一些城市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城市立体过街设施使用率较低,增加了平面路口的交通量。“如果过街天桥远离路口,走天桥过马路太费劲,行人就会宁愿在路口闯红灯,也不愿意走天桥。”
中国式过马路该如何破解?石京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科学规划行人过马路信号灯。可以借鉴国外多段式信号灯,并在路中央设置安全岛。
另外,地下空间在改善交通方面的作用值得进一步开发,特别是在人流量较大的地区,要坚持从方便行人的角度规划建设更多地下通道。“很多基础研究表明,只有从人们的行为需求出发去规划和设计交通设施,才能提高使用率。”
深圳交警此前曾对发出《中国式过马路如何处罚意见征求》公函,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且自愿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的市民,执勤交警可以免除其罚款处罚。就闯红灯市民所造成轻重后果的,分别协助执勤20分钟、40分钟和60分钟。
□网友辣评
@贝贝熊:管理部门不按规则出了一张牌,行人也许就不按规则出1000张……
@黑玛丽:若被罚者声称身无分文,到时候你还得给他提供盒饭不是?
@我只喜欢你:对于暴力抗法的人当然应该处于控制,并加强处罚力度,视情况而定,危及警员人身安全的直至当场击毙。
@春春的春:当然有些地方交通信号灯设置不是百分之百合理,有些偏远的地方可能还没有很好的交通标志标识,但这不妨碍一个人有基本的交通安全意识,开车礼貌行车,走路尽可能注意安全,尽可能不妨碍别人通行,是一个有品行的人基本认识。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