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1
社区工业大厦招投标和工程款是否存在违规?
举报方:陈永耀等三名社区主要干部在工业大厦招投标中使用假的担保函,未经监事会同意就支付工程方款项,并怀疑不足1000万的工程款,股份公司支付2400多万。
陈永耀:当时咨询过街道城建科负责人陈俊炜,保函是通行做法,同时相关资料和监理都做了公证,街道办亦有备案。
当时编号为“沙一会纪(2010)60号”的会议纪要原件显示,并非未经监事会同意就付款。
焦点2
未经许可拆除旧楼建设统建楼?
举报方:该项目未经干部和村民知情就开工,为加快施工进度强拆旧办公楼,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早就对这行为持反对态度。
陈永耀:2012年7月9日会议纪要,村民自发表决,股东约500人签字同意拆除旧楼建设新楼。建成后,光裙楼商业区的租金一项,每年公司就能收入4000万。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