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案额13亿余元、销售地区达全国31个省份的特大假发票案,由东营市警方侦破。造假者为何如此肆无忌惮?假发票为何能够“供销两旺”?这一大案给我们带来不少警示。
一个举报电话牵出惊天大案
“有人将3份票额巨大的假发票开给了利津县某建筑单位,其中一张是167万元,另外两张也都是数十万元。”2012年11月14日,利津县警方接到一个匿名举报。
利津县警方感到案情重大,随后由东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牵头,抽调特警、派出所、国税局等成员参加的专案组宣告成立。
调查中,专案组辗转绍兴、台州、杭州等多个城市,最终查明了位于杭州市某小区出租房内的制售假发票的窝点,并于2012年12月20日晚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大量制假设备、印章及假发票。但经进一步讯问了解到,3名犯罪嫌疑人仅是“大老板”朱某雇的打工者。
“必须尽快抓住幕后老板朱某。”专案组很快摸清,“大老板”的藏身之地在北京一个非常偏僻的小区出租房内。专案组在严寒和风雪中蹲守3天3夜,彻底摸清了嫌疑人的活动规律。2012年12月28日晚,抓获以“大老板”朱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获大量制假设备、印章及假发票。朱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利津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至此,这个涉案价值13亿余元、销售区域涉及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特大制售假发票网络被彻底捣毁。
造假者何以肆无忌惮
专案组查明,这一团伙从2009年开始制售假发票,先后伪造国家机关及公司企业印章800余枚、成品及半成品假发票20余万份,销售假发票涉案票额13亿余元,朱某等人获利达数百万元,直接给国家造成的税款损失数千万元。
制售假发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朱某等人何以肆无忌惮且3年没被发觉?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朱某自2009年制造并出售假发票以来,由于组织结构严密,警方虽然多次捣毁其小型窝点并抓获其团伙成员多名,朱某却屡屡逃脱。由于是团伙化作业,其成员大多是夫妻、父子、兄弟等亲属,假发票的印制、运输、接货、批发、零售层次分明,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链。特别是在销售环节,朱某等人在交易过程中实行“零接触”,给公安机关侦查带来一定困难。
另外,朱某等人也经常研究自保之策。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将团伙人员化整为零。一旦一个地方有人被抓,其他地方的团伙成员就立即销声匿迹,逃避抓捕。后来,他不断变换地点设立制售窝点,先后辗转山东、北京、贵州、浙江等地,并且逐年发展壮大,培养了多名以自己亲戚朋友为主的制售假发票骨干成员。
“还有一个匪夷所思的问题,是这一制假团伙制造的假发票足以以假乱真。”专案组警官李冰介绍,这些假发票都是冒用已经开出的发票票号,因此即使在税务机关验证时都显示有这样一张发票。由于购买者买了假发票基本都能使用,因此举报他们的极少,强化了制假团伙肆意妄为的心理。
假发票何以供销两旺
据东营市经侦支队队长蒋庆刚介绍,从查获的假发票类型看,假发票多集中在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行业。这些行业的特点很明显,要么是营业网点多、交易频繁,要么是发票开具数额巨大,无疑都给国家造成大量税款流失。
大家都知道买卖假发票是违法行为,为何假发票还供销两旺?“首先是暴利让这些不法之徒以身试法。”李冰举例说,比如利津某建筑公司花8000元购买了167万元的假发票,准备开给自己服务的一家业主。也就是说,制售假发票者一张纸就卖了8000元,这样的“利润诱惑”刺激造假者敢于铤而走险。而购买者也有账可算:票面额度是167万元,如果是开具正规发票必须缴纳五六万元税款,而购买假发票仅仅花了8000元,这让买假者也敢于以身试法。
办案人员认为,通过这个案件来分析,假发票之所以公然流行成为一大社会公害,因为它有巨大的使用市场。一些个人和单位使用假发票习以为常,而制售假发票者又有暴利可图,假发票当然就不会轻易退出。根据法律规定,制售普通假发票最高可判刑7年。根据陆续破获的制售假发票案件来看,犯罪分子被判处重刑的很少,多数是两三年。制售假发票的危害巨大,应该增加对制假者的处罚力度。同时,从倒推的角度讲,有终端的使用市场,才会有源头上的制售造假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使用假发票者的处罚往往是行政处罚,因此对买假发票者的处罚力度也要加强。
“我们平时使用的发票防伪级别并不高,不法分子只需要购置好一点的印刷设备就可以开机印刷假发票,这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蒋庆刚建议说,应进一步提高正规发票的防伪技术,增加财务人员认证环节等,让假发票难以使用。
“当然,无论是惩处制假售假者,还是惩处购买者,都需要靠民众的力量,靠全社会的集体行动。只有消费者拒收假发票、财务人员拒报假发票,民众发现假发票的线索及时举报,才能从源头上断绝假票的需求,从而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办案人员表示。(记者 吴允波 通讯员 陈同磊 赵尔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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