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公布,通过华北平原排污企业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发现,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今年2月下旬至3月,环保部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环保厅(局),全面排查华北平原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查处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该负责人说,此次检查涉水排污企业共25875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各级环保部门对424家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88家企业处以罚款,总额达613万余元;另有80家企业的违法问题已立案,正在履行处罚程序。其中有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排污等违法问题。
该负责人说,各地将继续落实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和整改工作,督促企业停止渗坑、渗井排放等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5省(市)将分别公开利用渗坑、渗井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和有关信息。环保部将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打击地下水污染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