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月10日0时起。我区成品油价格同步上调,上调后的价格拉萨价区93号汽油每公升8.05元,0号柴油每公升7.53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提高全区成品油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提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成品油同步上调。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等额上调,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在300元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
通知要求中石油西藏销售分公司等销售企业要积极组织油源,保证市场供应。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及时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
通知提出,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上调后的成品油价格
拉萨价区
型号 每吨 每公升 上涨
90号汽油 10229.60元 7.60元 0.08元
93号汽油 10835.30元 8.05元 0.07元
97号汽油 11441.00元 8.50元 0.08元
-20号柴油 9948.40元 8.36元 0.09元
-10号柴油 9496.20元 7.98元 0.08元
0号柴油 8960.70元 7.53元 0.08元
昌都价区
型号 每吨 每公升 上涨
90号汽油 11400.62元 8.47元 0.08元
93号汽油 12073.62元 8.97元 0.07元
97号汽油 12760.08元 9.48元 0.08元
-20号柴油 11305.00元 9.50元 0.09元
-10号柴油 10793.30元 9.07元 0.08元
0号柴油 10186.40元 8.56元 0.08元
阿里价区
型号 每吨 每公升 上涨
90号汽油 11871.72元 8.82元 0.08元
93号汽油 12571.64元 9.34元 0.07元
97号汽油 13285.02元 9.87元 0.08元
-20号柴油 11935.70元 10.03元 0.09元
-10号柴油 11400.20元 9.58元 0.08元
0号柴油 10757.60元 9.04元 0.08元
(责任编辑: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