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机场办检验检疫人员通过X光机查验,从乘坐MF854次航班自马来西亚入境的旅客行李中截获2箱燕窝、共计2.02公斤。该燕窝含有土壤,羽毛等物品,经肉眼发现有活虫存在,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向旅客详细解释了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相关规定,并对以上物品做截留作进一步送检处理。
活虫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一步检验确认为黑菌虫,为拟步甲科的仓库害虫,危害粮食及其加工品,又能食虫尸、虫粪及腐败夹杂物,食性复杂。此虫分布在世界各国,我国除内蒙古、青海、宁夏、西藏外,各省区均有发现。这是福州机场办首次从进境燕窝中发现该虫活虫。
近年来,国内燕窝需求增长较快。与此同时,国内媒体也多次报道燕窝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引起社会较大关注。鉴于燕窝产自禽鸟,可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及疫情传播风险,为保障进口燕窝及其制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和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在2011年就加强进口燕窝及其制品检验检疫及监管提出了明确的措施。
福州机场办提醒广大旅客:入境前应留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切勿携带、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的物品进境,防止疫情传入,共同维护国家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同时也避免个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