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厅十年人均分3套福利房 转手赚7倍

2013年05月11日 09:49   来源:西安晚报   

  2013年4月,记者收到一份来自广西交通厅系统内部人士的报料,该厅十年人均分3套福利房。报料称该厅职工早在2000年就已经人手一套“房改房”,2004年,又以变相的低价福利购房方式,拿到南宁市通发园小区247套别墅,此后的2008年,又几乎人手一套市场化运作的“集资房”。记者前往南宁进行了调查。

  福利房转卖赚6倍

  在广西南宁这座城市的最东端,穿城而过的邕江之畔,矗立着两百多幢别墅。门牌号为“蓉茉大道77号”的这片别墅群在导航上对应的是“通发园小区”,小区门口却没挂牌子。

  2013年4月最后一周,一名房产经纪卖出了这里的一套220平方米的双拼别墅,价格是350万元。而在2004年,第一任房主买下它时,只用了不到七分之一的价钱——43万元。

  权且拿全市住房均价作一对比——2004年,南宁市房产局信息部发布的均价是2621元/平方米;到2013年,南宁公布的房价自控目标是7632元/平方米。算下来,9年来的均价变动近3倍。即使考虑到一些抢手楼盘往往涨幅会超过均价,也不难看出,“通发园小区”的增值速度远超全市楼市。

  别墅大小按级别分配

  通发园别墅所在的“仙葫经济开发区”,自南宁商品房市场启动以来,就一直被房地产业界标记为别墅板块。根据“通发园小区预交款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房款是在两年间分9次缴齐的。

  分配方案完全是公务员式的——按级别定大小,同级靠抽签。110套、200平方米的双拼别墅是科级和工勤职工的;一百余名处级干部能参与略大一点220平方米房的抽签;剩下25套紧挨景观带、400平方米的独栋别墅则留给了厅级。2004年8月,通发园正式开工,机关服务中心发文通知大家将第二笔预交款打给“交通厅机关修建队”。彼时,用来修建通发园的近200亩土地并非广西交通厅的,而是属于交通系统内的上市公司“五洲交通”(直属于广西交通厅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2005年2月,“五洲交通”披露了合作方——广西交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前者出地,后者出钱;前者收回作价的土地款后,项目盈亏五五分担。

  合作开发在房地产业司空见惯,只是,这一次合作建成的商品别墅却悉数低价卖给了共同上级主管单位——广西交通厅的两百余名职工。

  10年拿到三套福利房

  “这真是一套巧妙的低价福利房操作手法。”广西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说。

  彼时,广西交通厅已经是人手一套房改房。科级118平方米,处级145平方米,厅级210平方米。

  住着第一套房改房、等着第二套别墅房建成的广西交通厅职工们,很快又迎来了第三套“集资房”的消息。

  2006年下半年,广西交通厅开始着手在青秀区滨湖路66号大院里再起两栋高层。这里依然是交通厅的地,其下属公路局、港务局等事业单位在此办公,职工房改房也建在了这个大院内,交通厅拿来给自己的两百余名职工运作“第三套房”。

  关于第三套“滨湖路66号”的房子,广西交通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邱重坚确认,这是用“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职工住宅,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目前还在走程序过程中。“完全符合自治区政府的相关规定。”

  记者前往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得到的答复是,滨湖路66号大院内的交通厅职工房属于“市场运作方式建房”,而非集资房。这两种单位建房方式最大的区别就是,如果使用划拨土地,市场运作方式建房需要补交40%以上的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并不需要。所以市场运作方式建房的价格,理论上应该比同一区域的集资房贵,但比商品房便宜。 据《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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