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河道违法采洗沙、为排污企业制定个性化整治方案、加强污水厂的建设及运行管理——乐都县把湟水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当做关乎本县以及下游地区百姓民生福祉、子孙后代的大事,出组合拳开展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湟水河自西向东横贯乐都,沿湟有高店、雨润、碾伯、高庙、洪水5个乡镇70个村,沿岸农区灌溉面积达8.44万亩。自2011年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特别是去今两年,乐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使此项工作在全县扎实稳步推进。乐都县按照“支持合法,打击非法,规范秩序,科学开采,保护环境”的原则,对全县沙石资源开采秩序进行彻底整治,将全县流域分为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明确规划雨润镇大地湾村东大沟、尕河、瞿昙沟,高店镇河滩寨村等区域14处37个采沙点;并采取清理河道、拆除违法洗沙设备、在河床上栽植旱柳、沿河设置网围栏等措施,对32家涉河违法采洗沙户先后13次进行联合整治。
乐都县污水处理厂现平均日处理污水0.6万吨,最高日处理量达到0.65万吨。2012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并与海东地区监控中心联网。县环保部门与13家沿湟排污口整治工业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指导企业制定个性化整治方案。企业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投资1100万元建设了城南污水管网和职教城污水管网工程,从而全面实现了城区居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
目前,全县21个污水排放口均可达标排放,实现湟水河乐都段排放废水“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目标。经每年枯水期和丰水期水环境质量监测,湟水河现为四类水体。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