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银监局召开福建银行业消费者保护工作会议,要求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的经济金融发展阶段,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提升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福建银监局局长周民源指出,近年来,福建银监局围绕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的大局,在改进金融服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辖内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着重视不足、金融知识教育和宣传不够持续深入、产品和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消费纠纷处置不到位等问题和不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福建银监局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依法维权,协调处置”的总体工作方针,重点从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加强对产品和服务的审核与评估、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强投诉高发领域风险排查、开展公众金融教育、建立后评估体系等六个环节入手,全面深化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会议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保障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应按照福建银监局的统一部署,尽快明确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认真履行产品和服务的审核入市,消费者信访投诉处理,金融知识宣传等工作职责,切实保障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消费者保护职责,提升群众对银行业的认知度,福建银监局决定自2013年4月23日至28日组织开展“福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周”活动。届时,广大群众将可以通过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获取银行业消费者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以及存款、理财产品、银行卡、代理保险、小微企业贷款、“三农”服务等银行业产品和服务等基础金融知识。(完)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