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了江景 这三栋高楼该不该建?》追踪:
虽然严重影响了珠江沿岸的景观风貌,在今年初召开的广州市规委会会议上,滨江东路海珠半岛花园三期3栋超百米的临江高楼项目仍获通过(见本报2月26日A13版)。今年2月,海珠半岛花园一、二期的业主来到市规划局投诉。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规划局在回复业主的信访材料中表示,该项目尚有8.4万平方米可建,审批并无问题。
广州市规划局回应称,2001年2月,市政府对滨江东路进行整治、改造和拓宽,对临江新建建筑提出退让岸边30米的要求。因此,海珠半岛花园项目第三期住宅楼必须调整设计。2004年时,广州市规划局核查了该项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后,正式发文撤销了第三期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在2005年对规划许可被撤销一事提出了申诉。
广州市规划局在对业主信访的回复中透露,该局仔细核对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后,发现这确实是他们工作上的疏忽。该局核算得出第三期住宅剩余可建面积约8.4万平方米。根据之前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该地块的总开发建筑面积为401114平方米,尚有8.4万平方米可建。目前第三期在建的自编B、C栋和尚未正式报建的自编A栋规划审批并无问题。
规划局表示,原规划审批中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面积是不计入该地块容积率的,图纸表示的面积指标仅是商品房的地上面积,而房屋测绘面积则包含地上、地下全部房屋实体面积。业主代表们提到的“28.1393万平方米”并未包括体育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