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起购物网站售假刑事案件宣判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天津首起购物网站售假刑事案件宣判

2013年05月16日 12:10   来源:每日新报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律师建议

  天津市惠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宇表示,网购这种新兴的销售方式本来是双赢的,但是一些不法商家却在网上销售假冒商品,极大地损害了网购的声誉。本案中,购买假冒燃油宝的人大多是加油站工作人员,其中有的人是知假买假,然后再销售给顾客。

  大多数顾客在加油站工作人员为其加注燃油宝时,根本不查看真假,也不索要发票。本案只是购物售假的一个典型,实际上,网上售假的远不止许某一人。律师表示,网络售假已经严重侵犯了网购者的权益,并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销售的监管力度,不让假冒伪劣产品在网上公开叫卖。另外,建议广大市民在网购时,要选择信誉度比较好的卖家。如果网上销售的价格特别低,与门市销售价格差距过大,建议市民不要购买。最后,广大市民在网购之后要仔细查看商品真伪,如果感觉有假,就坚决退回。

(责任编辑:石兰兰)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