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1个乡镇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我区各市县积极创建和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目前,全区已有自治区级生态乡镇26个,生态村170个,其中21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
自2010年我区确立“生态立区、绿色崛起”发展战略以来,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成了我区生态示范系列创建的基础细胞工程。为了扮靓农村,我区各市县参照生态乡镇、生态村各项创建指标,结合各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实际,按照突出重点、解决热点、打造亮点的思路,在村庄环境整治、河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农业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当地环保水平。
上林县成立专门的生态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整合资源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为生态乡镇建设打好基础;而作为农业大县,武鸣县和横县探索建立了“猪-沼-果”、“桑-蚕-菇”等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既保护了当地生态环境,又提高了农民收入;恭城瑶族自治县则利用自然条件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带动地方产业经济发展。上述做法为全区生态乡镇创建工作树立了典型,提供了示范。
据介绍,今年全区“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将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为契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风貌整治、村屯绿化工作,扎实推进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专项行动,努力实现村庄净化、绿化、美化。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