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省农业局获悉,针对H7N9禽流感对禽类养殖加工产业造成的冲击,福建省开始对禽类加工收储企业进行补助。
据悉,对于我省收购、加工本省养殖企业活禽总数在2万只以上的企业,省财政将按照每只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禽类养殖企业收储自养活禽加工白条鸡的,可参照享受该项补助。
享受补助的加工收储企业的条件为:工商注册登记在本省内、财务制度及进出库台账完善的禽类加工企业、禽类养殖企业和商业连锁企业(含分支机构);凡2013年4月20日起至6月20日期间,累计收购、加工省内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活禽(不含白羽肉鸡),总数在2万只以上的,将按每只2元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以重量计价收购活禽的,按照每只鸡1.5公斤、每只鸭2公斤标准折算)。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可于6月30日前向所在地设区市经贸、财政部门提出加工收储活禽补助申请。(记者 王元锴)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