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申请公租房 外来工将享“同城待遇”

2013年05月16日 10:07   来源:工人日报   丛民

  日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扩大外来单身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标准的通知》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全面实现“同城待遇”。年满25周岁的外来单身职工,现在也能申请一室户成套住房。

  据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外来单身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标准除了规定年龄满25周岁外,还必须在济南有工作单位、已缴纳社会保险或由单位购买团体商业保险且在市区内无房的,可申请一室户成套住房,也可申请一人一间或者多人一间的住房。这样一来,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全面实现“同城待遇”。此举不仅会为这部分外来单身职工租住公租房提供极大的便利,也将进一步激发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积极性。

  据了解,过去分配标准是外来单身职工住房配置为多人合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只有属于引进人才和家庭成员3人(含)以上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配置二室户住房;家庭成员2人(含)以下和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口单身人员,配置一室户住房。 (记者 丛民)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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