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昨天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我省小微出口企业信用保险补贴方式,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按照通知,今后对确定的小微出口企业,在其向出口信用险承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险时,仅需差额缴纳不含政策补贴部分的自付部分,即应缴保费的50%。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把50%的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直接拨付到有关承保公司账户。
省商务厅表示,凡我省管理较规范、信用良好、产品有出口市场并有明确的投保出口信用险意愿,且上年度出口额在300万美元以内的小微口企业即日起便可申报。(来源:安徽广播网)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