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获悉,当地一名因职务侵占罪被依法逮捕的在押人员彭某,在看守所期间自杀未遂,民警发现后已妥善处置。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彭某家属疑其有精神病而导致在押期间割腕未遂。
据警方介绍,2011年10月,忻州市忻府区公安局接到忻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名股东联名报案,称该公司财务经理兼会计彭某涉嫌职务侵占。经忻府区警方侦查,彭某自担任该公司财务经理兼会计以来,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支出事由,重复记账,截留收入等手段,将公司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提取现金,共侵占公司资金360余万元。
经忻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12年2月彭某被依法逮捕,羁押于忻府区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彭某企图自残,被看守所民警及时发现、制止并妥善处置,未造成严重后果。2013年2月,忻府区法院依法一审判决彭某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当地坊间曾流传有在押人员割腕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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