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
西藏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全区有160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
记者从自治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自从2012年我区出台《西藏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来,我区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目前我区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全区有160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其中拉萨市有21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申报。
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
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申报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三个条件,首先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其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再就是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成长性好,其中净资产一般不低于500万元。
“企业申请项目补助的,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企业上年未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企业集团最多可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合计申请金额不得超过企业集团上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20%。除贷款贴息、出口奖励项目外,企业不得就往年已获支持项目或类似项目再行申报,企业集团下属单位,通过企业集团统一进行申报。”自治区文改办工作人员介绍。另外,申报专项资金的其他申报单位应具备从事文化产业相关工作的智能或资质,申报项目应当是能体现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具有服务或示范作用,是国家或地方文化改革发展规划所确定的重点产业项目。
拉萨市21个项目
进行专项扶持资金申报
近年来,我区多种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投入不断加大,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每年5000万元。区文改办会同自治区财政厅,顺利完成了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有力助推了特色文化产业加快发展。2012年我区分前后两批次,共扶持了22个文化产业项目,扶持的专项资金达到了2610万元。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区有160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其中拉萨市有包括拉萨《文成公主》大型实景演出项目、拉萨市七县县城电影院项目以及组建拉萨市老年艺术团等21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了申报。“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申报2013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精神,此次共评审出了21个文化产业发展项目,项目总投资265981.68万元,申请单位自筹了一部分资金,申请项目补助资金15590.08万元。下一步,区文改办将积极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根据我区文化产业实际情况,对各地市申报的本地骨干文化企业重点产业项目进行筛选,积极申报2013年度中央财政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我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区文改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