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将尽快在全面推开居住证办理

2013年05月21日 13:49   来源:三秦都市报   赵蕾
    2011年底,陕西省流动人口达到600余万,不仅数量大,而且分布面广。面对繁重的管理任务,相关部门如何实现科学管理?管得好又管得有效?日前,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在《陕西日报》刊发署名文章,其中指出,我省应尽快、全面的推开居住证办理工作,建立“以证、以房、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我省从法律层面明确将实施居住证制度

    我省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历经了一个认识上升、办法改进的过程。1996年,我省颁布实施《暂住人口管理办法》。此后,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这一规章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需要,尤其是缺少人本意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内容空缺较大。

    由此直接催生了去年9月下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

    《办法》规定,凡是在陕流动人口拟居住30日以上的,都应申领居住证。居住证分为一年和三年有效期。持一年证者,可在居住地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还可依法参加社保、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而持三年证者,除以上服务外,还可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手续;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等。

    四大措施促进流动人口科学管理

    从《办法》正式实施至今,已过去近8个月。但是,关于居住证如何实施,是否存在具体困难,哪些方面需要改进,未见公开信息。

    安东在关于流动人口的四大管理措施中提及,我省应首先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网络。“整合公安、计生、人社、民政等部门资源,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全省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建成全省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信息网络平台。”

    尤其是从社区层面加强源头管理服务,通过配备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等措施,加快建立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信息基础平台。

    另一项重要措施即,尽快、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包括“继续加大实施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政策力度,从源头上减少‘流动人口’”、“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逐步实现公交服务、小额消费、门禁应用、医疗服务‘一证通’”等。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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