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3年6月1日零时起,北京市各出租汽车调度站不再向进入调度站营运的出租汽车驾驶员收取进场费。
北京市三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本市出租汽车调度站不再收取出租汽车进场费的通知》规定,出租汽车调度站产权单位、委托管理方及调度站上级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得向进站运营出租汽车收取进场费用的规定,认真做好调度站的管理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调度站面积、功能和停车位,不得降低服务标准。调度站运营维护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按照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办理。
记者了解到,此举旨在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包括机场、火车站在内的北京出租汽车调度站的管理服务,吸引出租车驾驶员到调度站运营,方便乘客打车,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环境。
今年2月,曾有媒体报道,一名从北京西站打车回家的网友发微博质疑,火车站客流大,本来打车就困难,车站调度站向出租车司机收取1元进场费是否会加剧打车难。“该不该向出租车收取进场费”一度引起社会热议。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