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要求加强建筑工地业余学校建设
农民工享有更多“充电”机会
培训经费在项目招投标时单列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省农民工将享更多“充电”学习机会。根据要求,各省辖市城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其他市及县城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在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五部门的通知要求,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向当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册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履行学校注销手续。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卫生健康、文明礼仪和职业道德等培训。要充分利用雨雪等天气,与施工安全交底、技术交底、班前会等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教学培训工作。每月集中授课总时间应不少于6个学时,每次集中授课到课率应不低于80%。
在经费保障上,通知强调,要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中不可竞争费用,保障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教学经费必需开支。各市要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统一的教学大纲、课程实施计划;有条件的省辖市要探索实行远程视频教学,解决教育培训中师资、教学内容、工学矛盾等突出困难。(记者吴量亮)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