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卫生专技职务实行聘任制

2013年05月22日 10:42   来源:福州日报   柳丹

  今后,省属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将实行聘任制。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全面铺开。

  医院自行组建聘任组织

  《办法》实施的对象为省属公立医院中现从事卫生专业技术的人员。

  省公务员局介绍,与以往省属公立医院采取的事业单位招聘方式不同,《办法》出台后,省属公立医院自行组建聘任组织,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除外)。据悉,此举将落实省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人员招聘程序。

  医院按照《办法》规定,根据各自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方案,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科室有人事推荐权

  《办法》也明确了省属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基本程序。

  医院根据医院岗位设置情况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确定并公布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同时公布拟聘岗位信息。

  应聘者报名后,科(室)考核推荐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业绩和成果进行考核,并按空缺岗位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医院自行确定)向医院聘任委员会提交拟聘初中级人选,向评定委员会组推荐高级职务人选。

  评定委员会将对应聘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学术论文鉴定,并进行投票等。随后具体的考核评议意见提交医院聘委会。具体拟聘人选将由聘委会确定并公示。

  招聘人选确定后由院长或院长书面授权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而医院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科(室)考核推荐、评定委员会评议、医院聘委会研究后直接聘任。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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